岗位职责:
1. 代表船东,在公司领导下全面负责新造船项目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;
2. 负责与船厂对接,审核图纸、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;并及时向公司反馈工作信息;
3. 配合公司的其它工作。
任职条件:
1. 50周岁以下,大专及以上学历;
2. 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友好协作精神;
3. 3年以上造船、海工、航海等相关工作经验;
4. 具有船东、船检工作经验优先;
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2004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