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分公司所有的货币资金的收支,并登记日报表,做到日清月结;
2、负责分公司银行结算工作,包括不限于信用证、银票等结算的开立、到期兑付等;
3、负责与本部核对资金往来;
4、负责领导安排其他的事务;
5、工作地点不限于南京或扬州;
6、有船舶制造业经验、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可放宽或优先。
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2004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