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协助建立并维护符合国际公约、行业标准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安环管理体系;
组织制定或修订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
跟踪国内外船舶行业安环法规动态,确保公司的运营(造船、修船或航运)符合当地政府、船级社及港口国的要求。
重点监督船舶行业特有的高风险作业,如:明火作业,密闭空间作业,大型吊装与分段转运,涂装作业,码头作业与试航等;
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,对发现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踪闭环;
重点监督外包队伍的资质、安全教育及现场作业合规性,防止出现管理真空;
监督造船/修船过程中的污染防治,包括工业废水、危险废弃物、粉尘及VOCs的合规处理;
协助推动绿色工厂建设,监督能源资源消耗,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同步运行;
制定并演练环境突发事件(如化学品泄漏、油污泄漏)的应急预案;
组织策划火灾、人员落水、密闭空间窒息等专项应急演练,提升一线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。
参与或主导安全生产事故、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,按照 四不放过 原则(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、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、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、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)分析根本原因,撰写调查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;
协调生产部门、设备部门、技术部门在工期与安全发生冲突时的平衡方案,提供专业安全技术支持。
任职要求:
大专及以上学历,安全工程、环境工程、船舶与海洋工程、机电一体化或相关专业;
具备 8年以上 船舶制造/修理/海工或相关重工行业的安全环保管理经验;
具备 3年以上 安环团队管理经验,担任过安环经理或科室负责人,有直接管理现场安全团队的经历;
熟悉船厂从钢材切割、分段建造、船台/船坞合拢、码头舾装到试航交船的全流程风险点;
熟悉修船特有的进坞/出坞、旧船改造、舱室清理、特涂等高风险作业;
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、消防法、环境保护法、职业病防治法;
熟悉船舶行业相关的国际公约(如SOLAS、MARPOL、CLC)及船级社规范;
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。